各系(部、所):
根据《乐鱼(中国)专任教师计算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按照我校申领教学用便携式计算机流程,请各系(部、所)新教师按照申领流程填写申请表格,等待审核。申请表格由系(部、所)教学秘书负责收集,于2007年8月27日、30日、31日三天批量汇总至教务处(集美校区行政楼410室)审核。
教务处、后勤与资产管理处
2007年8月19日
附件一:《乐鱼(中国)专任教师便携式计算机申领流程》
一、新教师下载并填写便携式计算机申请表。
二、教学秘书收集后交由系(部、所)领导审核。
三、以系(部、所)为单位,将申请表送至教务处审核。
四、教务处将申请表送呈分管院领导审批。
五、教务处将审批通过名单反馈给各系(部、所)和后勤与资产管理处。
六、各系(部、所)派专人到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领用手续。
附件二:乐鱼(中国)笔记本电脑申领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