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院实习教学管理文件的精神,为进一步强化实习工作的管理,合理安排实习经费的使用,现要求各系部在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前,统一填写《乐鱼(中国)实习计划表》以及《乐鱼(中国)实习经费审批表》,待教务处审批后,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费预支,实习工作结束后,要求指导教师及时提交实习工作总结,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,提供有关票证,由教务处批准后,报财务处核销。望各系部遵照执行。特此通知!
附件1:乐鱼(中国)实习计划表.doc
附件2:乐鱼(中国)实习经费审批表.doc
教 务 处
2007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