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的补充规定
发布乐鱼网页版:2007-02-05阅读量:

经院领导研究决定,本学期教学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作如下调整。请各系(部)遵照该补充规定认真填报本学期教学工作量,下学期第2周上交教务处。

1、标准班人数由原来40个人为一个标准班调整为60人,不足60人以60人计。普通实验、上机课也以60人为一个标准班,课程系数R1按理论课计(R1=1)。确需分组一对一带的实验课按 15个人为一个标准班,课程系数为0.6

2、系主任(含主持工作)、系总支书记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60%

副系主任、副书记每学年减免工作量40%

教研室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20%

同时兼任以上职务者,按高职给予减免。

班主任每学年减免教学工作量10%

指导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减免教学工作量10%

3、超工作量补贴标准提升为初级教师:30/课时,中级教师:35/课时,高级教师:40/课时。

4、其余方面暂按原计算方法执行。